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美國白宮(white house)


白宮英語White House)是美國總統官邸辦公室。白宮由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擁有,是「總統公園」的一部分。二十美元紙幣的背面圖片就是白宮。
白宮是一幢白色新古典風格砂岩建築物,位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西北賓夕法尼亞大道1600號。因為白宮是美國總統的居住和辦公的地點,「白宮」一詞常代指美國政府,譬如「白宮宣布,英國首相訪問美國」。

歷史

1790年12月,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定址後,根據一項國會動議,建造白宮。喬治·華盛頓總統親自協助都市計畫師皮埃爾·查爾斯·朗方(Pierre Charles L'Enfant)選址。主持工程的建築師通過比賽選出,共收到九個方案。來自南卡羅萊納州的愛爾蘭人詹姆斯·霍本(James Hoban)獲得這項殊榮。工程於1792年10月13日奠基,它的設計模仿現為愛爾蘭議會所在地,原為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的一所公爵府萊恩斯特宮(en:Leinster House)的一、二層。華盛頓總統並不完全滿意最初的設計,他認為原稿設計太小,不適合做總統的住所。借鑒其故居的設計,將白宮的設計按比例放大了30%,並增加了東廳。工程於1800年11月1日竣工,耗時8年,花費232,371.83美元,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大約等於現在的二百四十萬美元。
直到1825年前後柱廊還不是建築的一部分。
這幢大樓最初稱作「總統宮」或「總統府」。多利·麥迪遜叫它做「總統的城堡」。直到1811年才首次出現公眾因為它漆成白色的石制外牆而稱之為「白宮」的記載。在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於1901年以在信紙上印上「The White House」確立正式名稱之前,「行政官邸」這一名稱常常用於公文中。
1800年11月1日約翰·亞當斯成為首位入住白宮的總統。1814年英美1812年戰爭中,華盛頓大部分地區被英軍縱火,白宮內部被焚毀。只有外牆殘存,但後來重建。外牆重新刷成白色,但需要說明的是,白宮早在1798年起就一直被刷成白色,火災後的重新粉刷不是像公眾傳聞所說是白宮名稱的來由。1841年8月16日,當約翰·泰勒總統否決一項呼籲成立美國第二銀行的法案時,白宮再遭襲擊。被激怒的輝格黨黨員在白宮外製造當時乃至今天美國歷史上發生在白宮廣場的最血腥的騷亂。

白宮北面

白宮專用書信標誌
如同英格蘭及愛爾蘭風格的房屋般無拘無束,白宮引人注目地對外開放直到二十世紀早期。1805年湯瑪斯·傑佛遜總統在他的第二次就職典禮時開放白宮,當時參加他在國會山莊舉行的宣誓儀式的大多數人們跟隨他回家,接受他在藍廳的接見。
那些招待會有時會變得十分混亂:1829年,大約2000個市民聚集在白宮祝賀安德魯·傑克遜總統的就職典禮,他被迫躲進一家旅館。他的助手最終必須用裝滿用橘子汁和威士忌調製的強力雞尾酒將這群烏合之眾誘騙出來。雖然如此,這個習慣一直保留至1885年,新當選總統格羅弗·克利夫蘭安排了一個在白宮正面看台的總統閱兵來代替傳統的招待會。
傑佛遜還批准了一項白宮的公開遊覽,這項活動除了戰時停止外一直延續至今。並開始了每年新年和獨立日的招待會的傳統。這個招待會在20世紀30年代早期停止了。

白宮建築風格

如今一組總統建築構成了白宮建築群。她包括了做為主居住區的中央建築和東西兩個側翼。白宮總管每天協調管理著日常生活事務。因為很大一部份在地下,或者被園林遮蔽,很少人知道白宮的規模,白宮有:6座總面積55000平方英尺(5100平方米)的建築,132間房間,35間臥室,412扇門,147扇窗,8座壁爐,8座樓梯,3部電梯,5位全職大廚,1座網球場,1條保齡球道,1座電影院,1條慢跑跑道,1座游泳池,1座小高爾夫練習場。每天有5000人到訪。



美國國防部(DOD或DoD)


美國國防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Defense,簡稱DODDoD)是美國聯邦行政部門之一,主要負責統合國家安全武裝力量(美軍),其總部大樓位於五角大樓The Pentagon),因此人們也常用五角大樓代稱。國防部的行政首長是國防部長,依照美國法律文官擔任。美國國防部設有三個軍事部門:陸軍部海軍部空軍部,涵蓋除海岸防衛隊外的所有美國軍隊。除此之外,美國國防部亦設有若干國防幕僚與研究單位,同時管轄各軍校
1947年美國政府將軍隊管理中央化,將軍事指揮權統一交由新成立的「國家軍事機構」(National Military Establishment),除了將陸軍部海軍部交由其管轄之外,同時將陸軍航空隊升格為獨立的美國空軍,建立一個直屬於該機構的空軍部。至1949年8月10日,國家軍事機構才更名為國防部。美國國防部現在的組織是按照美國國會通過的1986年的《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改組法》(Goldwater-Nichols Act of 1986)。按照這個法案,軍事命令是從美國總統通過美國國防部長直接到美國戰區司令官參謀長聯席會議有責任管理美國武器和後備軍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也擔任總統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首席軍事顧問,但是參聯會沒有指揮權。








美國國家安全局NSA

美國國家安全局英語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簡稱NSA)是美國政府機構中最大的情報部門,專門負責收集和分析外國通訊資料,隸屬於美國國防部,是根據美國總統的命令成立的部門。

簡介

美國國家安全局(亦可譯為國家安全總署)負責監聽的包括電台廣播、通訊、網際網路,尤其是軍事和外交的秘密通訊,掌握有比美國中央情報局還要多的經費,是世界上單獨僱傭最多數學博士和電腦專家的單位,但效益卻很低,直到最近,甚至不為美國政府的其他部門所了解,所以它的縮寫NSA經常被戲稱為「No Such Agency」(沒這個局)。
美國國家安全局繼承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功破譯敵方密碼的工作。
美國國家安全局位於馬里蘭州,在華盛頓特區東北16公里的喬治·米德要塞,在巴爾的摩至華盛頓的高速路上有自己單獨的出口匝道,「NSA僱員專用」的標誌,平時有兩輛馬里蘭州警車守衛,它總部每年的用電費用就超過2千1百萬美元,門前有18,000個停車位。(一般慣例是為來訪者保留一半的停車位)。
美國國家安全局分為幾個技術區域,有硬體區和軟體區,還有一個晶片工廠,一個密碼研究區,此外還和幾個私營研究機構和設備生產單位有合同聯繫。

歷史

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前身是1949年5月20日經參謀長聯席會議決定的,由國防部成立的「美軍安全局」(AFSA),負責綜合協調下屬部門的情報工作,包括「陸軍安全局」、「海軍安全組」和「空軍安全服務部」,當時沒有多大權力。1951年12月10日中央情報局局長給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寫了一份備忘錄,建議成立一個綜合的通訊情報部門,建議被採納並開始調研,1952年6月13日調研報告《布朗內爾委員會報告》完成,建議在AFSA基礎上成立NSA,工作範圍超出軍隊內部。
6月杜魯門總統簽署文件,規定了NSA的工作範圍,1952年11月4日正式成立,將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組的9人轉為NSA的領導機構。這個文件在一代人的時間內一直保密。

工作

從技術角度來說,由於現代電話、網際網路、傳真和衛星通訊都是通過大氣電波傳播的,所以都可能被監聽。但NSA的指導條令第18條規定沒有經過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書面允許,不得監聽和收集「……美國公民、註冊公司和組織……」的情報,不得用以對付美國公民。
但實際操作時,NSA與外國情報機構合作,讓其他國家的情報機構收集美國公民的情報再分享,以此避開第18條規定的限制。
同時NSA有時還監視在國外的美國公民,這種權力有時被濫用,已經不只是為了保護美國的安全,還時常用於政治方面和商業間諜活動。

電話監聽

2005年12月16日,《紐約時報》登載一篇文章[1],在白宮的壓力下和根據美國總統布希的指令,在沒有經過大法官批准的情況下,國家安全局對美國公民向國外通話進行監聽,以發現恐怖分子
白宮曾經要求紐約時報不要發表這篇文章,認為會妨礙抓捕恐怖分子,為此文章晚發表了一年。
文章發表後引起國會議員和一些組織的強烈不滿,認為違反了美國憲法,要求舉辦聽證會進行調查。 白宮新聞秘書拒絕發表評論。2005年12月17日布希接受了8分鐘的電視採訪,承認他批准了對電話的監聽,他說是「為了國家的安全」,美國人希望他能做「任何在我權力範圍內,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條件下,保護他們和他們的自由」,因為現在還存在基地組織的威脅。他指責發表這篇文章的人「沒有經過允許發表會危害國家的安全,將我們的人民置於危險之中」。[2]
參議員魯斯·費英古德在接受電視採訪時說:「他是布希總統,不是布希國王,這不是我們具有的和我們為之奮鬥的政府體系。」[3]「看起來布希政府以為自己是凌駕於法律之上」。
美國司法部開始調查信息泄露給時代周刊的來源。
2006年5月10日《今日美國》報導[4],NSA操作一個世界上最大的資料庫,收集了幾千萬人名、地址和其他信息。




中央情報局CIA

中央情報局英語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簡稱CIA)是美國最大的情報機構,主要任務是公開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關於國外政府公司和個人;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報,協調其他國內情報機構的活動,並把這些情報報告到美國政府各個部門的工作。它也負責維持大量軍事設備,這些設備在冷戰期間用於推翻外國政府,例如前蘇聯,和對美國利益構成威脅的反對者,例如瓜地馬拉阿本斯智利阿連德。中央情報局總部設在維吉尼亞州蘭利。中央情報局的地位和功能相當於英國的軍情六處和以色列的摩薩
美國情報體系中,唯一一個獨立的情報部門。



聯邦調查局FBI


聯邦調查局英文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簡稱FBI,是美國司法部的主要調查機關,根據美國法典第28條533款,授權司法部長「委任官員偵測反美國的罪行」,另外其它聯邦的法令給予FBI權力和職責調查特定的罪行。FBI現有的調查司法權已經超過200種聯邦罪行。十大通緝要犯清單從1930年起公佈於眾。
FBI的任務是調查違反聯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於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階層和法律執行方面對聯邦、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在響應公眾需要和忠實於美國憲法前提下履行職責。
在FBI每次調查的情報資料後,遞交適當的美國律師或者美國司法部官員,由他們決定是否批准起訴或其它行動。其中五大影響社會的方面享有最高優先權:反暴行、毒品/組織犯罪、外國反間諜活動、暴力犯罪和白領階層犯罪。
FBI曾經有不純的歷史,既支持法律,有時候又破壞它。專門特務的人員每年都在增長,現在已經超過11,000名成員。大多數專門特務駐在外國,作為大使法律隨員在美國駐外使館工作,FBI自稱為:「LEG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