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美國政府將軍隊管理中央化,將軍事指揮權統一交由新成立的「國家軍事機構」(National Military Establishment),除了將陸軍部與海軍部交由其管轄之外,同時將陸軍航空隊升格為獨立的美國空軍,建立一個直屬於該機構的空軍部。至1949年8月10日,國家軍事機構才更名為國防部。美國國防部現在的組織是按照美國國會通過的1986年的《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改組法》(Goldwater-Nichols Act of 1986)。按照這個法案,軍事命令是從美國總統通過美國國防部長直接到美國戰區司令官。參謀長聯席會議有責任管理美國武器和後備軍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也擔任總統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首席軍事顧問,但是參聯會沒有指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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